人類健康在許多方面與環境健康直接相關。從我們呼吸的空氣到我們飲用的水,再到我們種植食物所依賴的土地,人類都需要一個健康的環境。人類健康和環境問題的交叉點是對有害物質的關注,包括重金屬、阻燃劑和鄰苯二甲酸鹽。這些物質會在產品生命周期的各個階段(從生產到處置)對健康和環境產生負面影響。隨著人類和環境保護對消費者和企業越來越重要,許多政府出臺了環境保護立法,以幫助規范這些物質在眾多產品類別中的使用,包括電氣和電子設備 (EEE)。
實現符合歐盟 RoHS 的要求
在歐洲,歐盟 (EU) 有害物質限制指令 (RoHS) 是針對 EEE 中有害物質的最廣泛的法規。符合EU RoHS是CE 標記過程的一部分,所有尋求在歐盟內銷售或分銷產品的EEE制造商都需要這樣做。世界各國都有類似的規定。盡管RoHS和其他法規代表了對健康的基本關注,但它們也給制造商及其供應鏈合作伙伴帶來了挑戰。獲得并保持對歐盟RoHS的合規性需要專門的資源、盡職調查和對每個市場要求的深刻理解。
了解 RoHS 基本限制和要求
最初的 EU RoHS,指令 2002/95/EC,于 2002 年由歐盟首次發布。該指令限制使用電氣和電子產品中發現的六種有害物質:鉛、鎘、汞、六價鉻、多溴聯苯 ( PBB) 和多溴聯苯醚 (PBDE)。
含有任何所列物質的產品如果超過指定閾值(每種物質最高 0.1%,但鎘除外,其含量限制為 0.01%)則不能投放歐洲市場。
然而,歐盟 RoHS 是專門為不斷發展的要求而創建的,以確保它能夠對新發布的產品和與潛在危害相關的最新科學做出適當的反應。2011 年,指令 2011/65/EU 引入了 RoHS 2 并取代了指令 2002/95/EC。
最值得注意的是,RoHS 2:
將要求范圍擴展到所有 EEE、電纜和備件。該指令適用于屬于附件 I 所列類別的 EEE;EEE 的完整定義可以在指令的第 3 條中找到。
提供與其他歐盟立法的一致性。
在 2015 年 3 月通過 2015 年委員會授權指令添加后,在法規中添加了四種額外物質——鄰苯二甲酸雙(2-乙基己基)酯 (DEHP)、鄰苯二甲酸丁芐酯 (BBP)、鄰苯二甲酸二丁酯 (DBP) 和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 (DIBP) /863/歐盟。
可能在 2023/2024 年更新RoHS
RoHS 2 指令(仍然最常稱為 RoHS)仍然是最新的法規,但在 2022 年 2 月,歐盟委員會公開征求意見以審查和更新要求。
磋商的目標是簡化現行規則并提高其效率,加強執法,解決電子電氣設備廢棄物問題,并確保整個歐盟市場的協調一致。此外,正在進行的討論正在考慮添加七種新物質。
制造商可獲得RoHS豁免
除限制外,歐盟RoHS還包括一份豁免清單(指令的附件 III 和 IV),適用于缺乏合適的替代物質的應用。例如,熒光燈中的汞或某些 EEE 類別的電觸點中的鎘及其化合物。這些豁免不斷受到審查,以跟上可能導致替代的新產品、不斷發展的技術和發現或發展的步伐。制造商還可以通過提交有關有害物質的必要性的詳細信息來請求豁免。
EEE制造商的RoHS合規性管理
RoHS要求EEE制造商準備合格聲明并在成品上貼上CE標志,以進行合格評定并證明合規性。制造商必須制定技術文件并執行內部生產控制程序(模塊 A,附件 II,768/2008/EC 號決議)以證明符合RoHS。還必須建立一個技術文件,顯示驗證產品合規性的方法。歐盟委員會針對推定合規性所需的技術文件制定了統一標準:EN IEC 63000:2018。制造商可以通過供應商和材料聲明、合同協議、分析測試結果或這些方法的組合來證明合規性。雖然沒有規定的方法,但 IEC 63000、IEC 62321-2 Annex B 和 IEC TR 62476 可以作為指南來構建完善的RoHS合格評定和風險評估。
RoHS評估的關鍵步驟
通常,全面評估包括三個步驟:
材料評估——確定哪些材料和組件可能含有所列有害物質并指定風險級別。
供應商評估——確定供應商提供的信息的可靠性和準確性并分配風險級別。這是一個提高供應鏈各方信息透明度和可靠性的機會。
最終評估——跨越材料和供應商評估。此最終評估還必須包含制造過程,因為某些過程可能會向最終產品中添加物質。例如,焊接可能會添加鉛并導致最終產品不合格。
在所有情況下,完善的 EU RoHS 評估都是一個復雜的過程,應該從最早的設計階段開始,一直持續到使用結束和處置。
全球有害物質限制
歐盟RoHS法規是歐洲同類法規中的第一個,但許多其他國家/地區也有類似的立法,包括英國、韓國、中國、阿拉伯聯合酋長國、沙特阿拉伯和日本。但是,這些規定并不完全相同。例如,沙特標準、計量和質量組織 (SASO) RoHS與歐盟RoHS共享相同的原始物質和限制,但不包括鄰苯二甲酸鹽。
在為全球市場準備產品時,制造商還必須考慮其他法規。這些法規和指令具有相同的更大目標——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但它們的具體重點不同。例如:
廢棄電子電氣設備指令 (WEEE) – 旨在防止電子垃圾并促進歐盟資源的有效利用和原材料的回收。
化學品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法規 (REACH) — 幾乎涵蓋在歐盟境內制造、進口和使用的所有物質(危險和非危險物質),但不涉及廢物。
持久性有機污染物 (POPs) 法規— 確定在自然環境中高度穩定但在動物體內積累時有毒的物質。該法規涵蓋歐盟,適用于比歐盟 RoHS更廣泛的物質。POPs 法規在單個物質、混合物和物品級別執行。
加利福尼亞州65號提案(CP65認證) ——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的一項法律,旨在保護居民和飲用水源免受加利福尼亞州 (OEHHA) 確定的可能導致癌癥、先天性殘疾或其他生殖危害的化學物質的影響,并告知公民潛在的潛在風險暴露。
無論產品在哪里銷售,對于零售商和制造商而言,了解他們的產品由什么制成以及這些物質和成分如何影響合規性、循環性、可持續性以及人類和環境健康變得前所未有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