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指令2006/42/EG的修訂版應用指南已于2017年7月發布。該修訂版包含2010年6月發布的第二版的更新,其中與機械指令相關的以下修改已考慮指令 2006/42/EC:
2009/127/EC 有關農藥設備的修改,以及
關于農林車輛審批和市場監管的第 167/2013 號法規。
擴展了以下項目的解釋:
組件,
部分完成的機械,
安全組件,
新的和二手的機械,
ICSMS,以及
機械的標記。
擴展解釋
修訂后的機械指令 2006/42/EC 應用指南擴展了對組件、半成品機械、可互換設備、安全部件、新機械和二手機械以及機械標記的解釋。據規定,工業廠房不會被歸類為裝配體,除非工業廠房形成單一的集成生產線。當工業工廠包含單個集成生產線時,需要將其歸類為裝配體,因此需要遵守機械指令中有關裝配體的要求。
安全組件
對安全組件的解釋指出,這些組件用于防止或降低風險。還提供了一份指示性列表,可用作確定產品是否為安全組件的指南。請注意,此列表并不詳盡,因此未注冊的產品仍可能被歸類為安全組件。
如何處理半成品機械
部分完成的機器不能被視為可互換設備,因為可互換設備改變了組裝它的機器的功能。根據機器指令,半成品機器不受 CE認證標志的約束。然而,當半成品機器可以歸入其他指令管轄時,應根據適用的指令加貼 CE 標志。
工業控制管理系統
建立市場監管信息通信系統(ICSMS),保障產品安全。ICSMS 的基礎在于有關市場監管的第 765/2008 號法規。
ICSMS 是機器指令 2006/42/EC 應用修訂指南中的補充內容。
該系統包含一個數據庫,是國家當局的工具。當產品正在接受調查或需要合作以使產品符合適用指令時,ICSMS 可確保成員國之間以快速有效的方式交換信息。為了防止重復調查,必須在調查開始時填寫 ICSMS。
新機器和二手機器
根據機械指令 2006/42/EC 附件 I,機器應帶有正確的標記。修訂后的機械指令 2006/42/EC 應用指南中的解釋補充了對二手機械合格日期的要求,這些機械以前從未投放到歐洲市場。此類機器所需的合格日期與機器進口到歐盟的日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