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壓力設備CE認證介紹
怎么辦理壓力設備CE認證(PED)指令,在歐盟市場銷售和流通的承壓設備需要滿足《承壓設備指令》(2014/68/EU)的相關規范,獲得CE認證并貼上CE標志。
任何設計壓力超過0.5bar的設備主要針對:鍋爐、壓力容器、管道、蒸汽鍋爐、換熱器、儲罐、壓力附件(如閥門、壓力表等。)、安全附件等。無論其壓力和體積如何,滿足ESR基本安全要求(本質安全要求)的設計、生產和測試必須符合PED法規。
壓力設備PED CE認證于1997年5月29日通過,并于1999年11月29日生效。2002年5月28日前有30個月的寬限期,即產品可以選擇適用PED或各國原有法規(但適用各國原有法規的只能在國內流通)。自2002年5月29日起,各國原有法規將全部廢止,PED成為歐洲承壓設備的強制性法規。因此,壓力設備制造商應盡快做出回應,以避免被歐洲市場拒之門外。
承壓設備的CE認證必須按規范辦理。根據PED規范,高于特定壓力/容積閾值的壓力設備和部件的要求,下面和冠通檢測小編一起來了解下具體這么辦理吧。
二、設備指令2014/68/EU涵蓋哪些產品?
本指令適用于最大允許壓力PS大于0.5巴的壓力設備和部件的設計、制造和合格評定。
在本指令中,“壓力設備”定義為容器、管道、安全附件和壓力附件,如下所示:
1.容器——設計和制造用于盛裝受壓流體的容器。
2.管道-當連接在一起集成到壓力系統中時,用于輸送流體的管道組件。
3.安全附件-設計用于保護壓力設備不超過允許極限的設備。
4.壓力附件-具有操作功能和承壓座的設備。
5.部件——由制造商組裝的幾件壓力設備,形成一個完整的功能整體。
在適用的情況下,壓力設備包括與壓力部件相連的部件,如法蘭、噴嘴、聯軸器、支架、吊耳等。
三、壓力設備CE認證(PED)指令標準
四、設備ce認證(PED指令)辦理流程:
1.前期咨詢冠通檢測;
2.文件準備,由冠通檢測機構提供;
3.產品測試,NB組織審核;
4.考核合格,頒發證書;
5.壓力設備可以貼CE標志在歐洲經濟區(EEA)自由交易。
五、設備說明書CE認證產品技術數據要求
1.產品尺寸和壓力規格;
2.產品所用材料的描述;3.產品設計和測試標準(ASME、ANSI、API、BS、EN…);恩…);
4.產品外觀圖;
5.產品設計圖紙;
6.質量體系文件(檢驗規范)(ISO 9001證書);
7.材料證明文件(物理和化學性質);
8.壁厚測試程序(水壓、氣壓測試…);
9.說明;
10.測試報告(可在工廠測試);
11.英文說明書;
12.CE/產品標志。
壓力設備指令包含制造商、進口商和經銷商的法律義務。制造商必須準備壓力設備的技術文件,并執行合格評定程序。然后起草歐盟符合性聲明,確定規定的壓力設備符合適用要求,并在產品上粘貼CE標志。
進行符合性評估時,必須根據歐洲統一標準進行產品測試和安全評估。
以上為你介紹的就是壓力設備CE認證(PED)指令辦理的相關介紹,專注檢測行業多年,可以專業為客戶解答各種檢測認證難題,歡迎致電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