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CE證書
CE標志系統基于模塊化理解,考慮了產品的特性及其攜帶的風險比。在該系統中,在產品的設計和生產階段,必須應用至少一個模塊來確定這些模塊發布的相關指令包含從 A 到 H 的各種風險組。每個產品中的產品模塊根據其危險程度進行分類。
CE事實上,低風險產品的合格評定所需的測試和認證工作都是由制造商自己直接進行的。對于高風險產品,這些工作由歐盟指定機構執行。公告機構是合法授權(認可)的實體,必須是公正的。
由于低風險產品的認證是由生產該產品的公司進行的,這種情況也很容易被濫用。該產品是根據 CE 標志系統產品技術文件準備的CE 標志會造成不正當競爭,并為居心不良的公司提供利潤。
這樣,對于被認定符合相關安全法規和標準的產品,歐盟國家法院要求制造商提供主要技術文件。如果這些技術文件在 15 天內送達法院,以防有必要停止銷售產品并決定從消費者手中召回產品。
如果是這種情況,制造商或其在歐洲的代表可能面臨索賠。而且,還可能面臨不能再在歐洲銷售產品等制裁。
CE標志體系的標準范圍是什么
CE認證系統由歐盟的規定組成。這些法規涵蓋了由 23 組產品引起的危害。每個進入 CE 標志系統的國家現在都在替換其早先發布的國家法律法規。制造商公司在向市場提供產品時,必須遵守相關法規的規定,并在這些產品生產過程的所有階段采取必要措施。23 產品組中的產品,其中CE認證是強制性的,沒CE認證不能銷售到歐盟國家。
這些規定自2002年起在我國實施,被列入這些產品組的產品不得再進入我國、進入歐盟國家市場而無CE標志,或投放我國市場.
CE認證系統這些法規的范圍。由歐盟新方法指令發布并需要CE認證的 23 個產品組,負責確保這些產品組符合歐盟法規。
工貿部負責的產品組有:
低壓設備
簡單壓力容器
燃氣燃燒器
熱水鍋爐
電磁兼容
機械
民用炸藥
非自動衡器
爆炸性環境中使用的設備
電梯
冰柜
壓力容器
室外設備對環境的噪聲
熒光燈的能效
衛生部負責的產品組:
可植入的有源醫療器械
醫療設備
體外醫療診斷設備
玩具
其他組織負責的產品組:
游覽船(海事事務副秘書處)
建筑材料(公共工程和安置部)
個人防護裝備(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無線電及電訊終端設備(電訊管理局)
客運用電纜移動的車輛(工業和貿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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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CE證書需要哪些資料
在 CE 認證研究中,以兩種不同的方式評估情況很有用,因為制造商根據產品的風險程度遵循不同的路徑。
歐盟保護新方法指令根據產品所承擔的風險對產品進行分組的做法。有些產品被認為是低風險的,而另一些則被認為是高風險的。
如果提供給歐盟市場的產品是低風險產品,制造商準備的技術文件和產品合格證書足以在產品上貼上CE標志。制造商出具的聲明(即CE證書)保證產品承載生命財產安全,不危害人體健康,不危害環境,重視節能。CE文件不需要任何其他文件。
但是,如果向歐盟提供的產品具有高風險,則制造商必須向批準機構申請。為此,制造商必須重新準備一份技術文件。通知機構應查看產品的一般說明、產品設計作品的圖紙、生產工藝、產品技術條件清單、符合相關指令基本要求的產品質量值,以及產品的測試文件和報告,并以此文件為依據作出決定。在技術文件中,會有制造商準備的聲明,說明產品符合安全、環境、健康和消費者保護標準。但由于該產品屬于高風險組別,該聲明不代表CE證書。
公告機構是指由成員國授權對產品進行測試、檢驗和認證研究并通知歐盟委員會,并在認為合適的情況下在歐盟官方公報上公布的機構。在我國,有十多個經批準的組織在運作。成為公告機構的唯一條件是滿足相關法規的要求。如有必要,認證機構可要求制造商提供更多信息和文件。
CE認證工作考慮了這些風險組和新方法指令。
根據其他質量體系CE 標志體系認證過程遵循完全不同的路徑。這是因為廠商的主動性被放棄了。在上述風險組中,在風險較低的產品中,制造商自行準備必要的技術文件并自行決定按體系要求生產, 產品符合強制性安全、環境、健康和消費者保護標準并自行準備聲明并將 CE 標志貼在產品本身上。
但是,對于風險較高的產品,制造商必須向風險組內的驗證機構申請。對于此類產品,制造商將準備一份技術文件,但其準備的產品的符合性聲明是不夠的。絕對有必要向認可機構申請并由該組織檢查其產品。但是,根據產品CE標志的檢查結果可以容納。
根據歐盟頒布的新方法指令,所有首次投放市場的新產品,無論生產企業是否為歐盟成員國,都必須帶有CE標志。將使用過的產品完全翻新后投放市場的產品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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