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貿部頒布的電磁兼容性指令(89/336/AT)符合歐盟頒布并多次更新的電磁兼容性(EMC)指令。
由于它們在正常環境中發出的電磁干擾水平,所有電氣或電子設備和系統一方面可能會干擾其運行,另一方面可能會干擾其他電氣或電子設備的運行。因此,必須制造這些工具以消除或最小化這些影響。本指令旨在確定電氣或電子設備和系統的生產、認證、標記和投放市場的原則。
電磁兼容性指令(EMC) 和電磁兼容性指令規定了適用于所有可能在運行過程中干擾或影響其他車輛的電氣或電子設備的基本標準。必須考慮要考慮以下每種工具的設計目標和環境:
國家廣播電視接收機
工業生產設備
移動無線電設備
移動無線電和商用無繩電話設備
醫療和科學儀器
信息技術設備
家用電器和家用電器
??諢o線電設備
電子培訓工具
電信網絡和設備
無線電和電視廣播發射機
電燈和熒光燈
電磁兼容性在電氣或電子方面? sag ?應設計和制造為:
由此產生的電磁干擾是? al ? SMAS ? na 不得超過該水平。
在車輛的預期使用期間,預期的電磁? bag I ? ? kl ? k,設計使用?不可接受的性能損失,根據 m 形狀?不會導致 c ? al ? ? more ? n ? sag ? level ? d ? r。
制造商還必須為產品準備一份技術文件。該技術文件應允許評估車輛是否按照基本要求制造。在技術檔案中,車輛的設計和制造特性,以及車輛的描述,如果有的話,應制造商和批準的認證機構的要求。?必須有聲明。
電磁兼容證書是對電氣或電子設備的電磁能量發射進行檢查和測試而頒發的文件。由檢驗和測試機構進行的產品EMC 證書發射和靈敏度測試。
這些設施采用的標準是 TS EN 60204-1 標準(機械安全 - 機器的電氣設備 - 第 1 部分:一般規則)和 TS EN 60335-1 標準,主要涉及機器制造商(安全規則 - 家庭和類似)。用于場所的電器 - 第 1 部分:一般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