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代表什么?
RoHS合規測試認證RoHS 是“關于限制在電氣和電子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質的指令”的縮寫。RoHS指令第一版(2002/95/EC)于2003年1月27日由歐洲議會通過;歐盟于 2011 年 7 月 1 日發布了新版 RoHS 指令 RoHS 2 指令 (2011/65/EU),新指令于 2011 年 7 月 21 日生效,取代了之前的版本。
RoHS的內容
附件 I:本指令涵蓋的 EEE 類別
附件二:第 4 條第 1 款中提及的限制物質和均質材料中按重量允許的最大濃度值
附件三:不受第四條第一款限制的應用
附件四:豁免第四條第一款限制的醫療器械和監測控制儀器的應用
附件五:第 5 條所述豁免的授予、更新和撤銷申請
附件六:歐盟符合性聲明
RoHS的核心要求
根據第 4 條第 1 款中列出的 RoHS 2的要求,成員國應確保投放市場的電氣和電子設備 (EEE),包括電纜和備件,用于其維修、再利用、功能更新或提升其能力,不含附件二所列物質。RoHS 2.0 限制物質如下:
對于以上限制,不同類型的產品執行時間不同:
醫療器械、監控儀器:2014年7月22日起申請;
體外診斷醫療器械:2016年7月22日起申請;
工業測控儀器:2017年7月22日起申請;
上述任何類別未涵蓋的其他 EEE:將從 2019 年 7 月 22 日起適用。
RoHS的適用范圍
歐盟RoHS指令涵蓋范圍廣泛的產品,包括幾乎所有的電子和電氣設備、醫療設備、電信設備、玩具和安全信息產品。它不僅包括成品,還包括用于生產成品的備件、原材料和包裝,與整個生產鏈密切相關。
豁免RoHS
除了RoHS指令不適用的產品外,還有一些符合RoHS指令定義的產品,但由于現有的技術手段無法找到更合適的,無法避免其過度使用有害物質替代品或其替代品價格昂貴,不能滿足當前社會經濟效益的需要。對于這些特定用途,RoHS 指令在附件 III 和附件 IV 中給予豁免,規定如果產品符合若干特定規則,即使其材料不符合指令下的數量限制,也可以在歐盟市場上推出RoHS指令。
附件三:不受第四條第一款限制的應用
附件四:豁免第四條第一款限制的醫療器械和監測控制儀器的應用
需要注意的是,豁免并非一直有效,RoHS豁免的每一條條款都有有效期。因此,企業應持續關注RoHS豁免的最新消息,并更換產品中作廢的豁免材料。截至 2011 年 7 月 21 日,RoHS 2 豁免的最長有效期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