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關于低電壓指令 2014/35/EU (LVD)的官方指南現已發布,供那些在獲得CE認證標志之前尋求有關該指令的進一步實用建議和指導的人士使用。與之前的低電壓指令指南相比,這是一個內容更加豐富的文件,因此提供了有關這一重要安全指令應用的更多詳細信息。
如何應用LVD指令
該指南由歐盟委員會發布,旨在為如何應用該指令提供用戶友好的參考,并有助于澄清制造商、授權代表、分銷商和進口商的責任和義務。
該指令適用于設計用于交流電額定電壓為 50 至 1000 V 以及直流電額定電壓為 75 至 1500 V 的所有電氣設備。額定電壓是指電氣輸入或輸出的電壓,而不是設備內部可能出現的電壓。
充分的分析和評估
雖然新的低電壓指令沒有引入重大變化,但發生了技術變化,要求制造商在發布歐盟符合性聲明之前對安全風險進行充分的分析和評估并記錄下來。
如果遵循統一標準路線,制造商就有責任采用正確的標準路線并在產品的整個制造生命周期中保持合規性。制造商現在還有額外的責任來確定該標準是否完全適合產品及其環境。如果產品被確定為較高風險(例如電加熱設備),制造商還負責在將其投放到公開市場后對電氣設備進行持續的樣品測試。這個取樣過程必須全部清楚地記錄在技術文件中。
2017 年 6 月 13 日之后,電信終端設備的安全將不再受R&TTE 指令管轄,該指令的安全方面也將屬于低電壓指令的范圍。因此,此類設備將受到本指令適用電壓限制的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