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9 月 18 日,新版船舶設備指令生效,指令 2014/90/EU 取代 96/98/EC。
該指令確保歐盟船舶設備的國際安全標準在歐盟范圍內得到相同的解釋,從而提高海上生命安全并防止海洋污染。它對負責對懸掛歐盟成員國國旗的船舶(根據國際公約)進行設備認證的國家當局在頒發、認可或更新證書時施加了額外的條件。
注意要點:
現在提出的任何申請都應符合新指令
符合安全標準的設備會加蓋認證標志(“輪標”)
或者(代替車輪標記),設備制造商可以在其產品上貼上電子標簽。這將使防止假冒和監控市場變得更加容易
該指令的要求和術語與新立法框架和 CE 標志指令中強調的要求和術語保持一致
如果國家當局認為該立法涵蓋的任何設備對海事安全、人民健康或環境構成風險,或者不符合該立法,其供應商必須撤回該指令。該指令適用于所有懸掛歐盟旗幟的船舶,無論
是或安裝設備時船舶不在歐盟境內。
根據 96/98/EC 頒發的 MED 證書將在 2014/90/EU 下繼續有效,直到: 產品被修改;新的要求在后續實施細則中公布;或需要對證書進行管理更改。
預計第一個實施條例將于 2016 年底發布,該實施條例將取代 96/98/EC 附件 A.1。在本實施條例發布之前,現行的 MED 修正案 2015/559/EU 將繼續有效要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