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準備好在脫歐后使用UKCA認證標志了嗎?您的 EMC、低壓、無線電設備或 ATEX 產品是否符合此要求?將某些產品投放到英國市場時必須使用合格標志。
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您可以使用CE認證標志或其他適當的標志來執行此操作。自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起,UKCA(英國合格評定)標志將成為英國目前適用 CE認證標志的大多數商品的合格評定標志。
UKCA 標志是什么?它將用在哪里?
無論英國和歐盟之間是否簽訂任何自由貿易協定 (FTA),UKCA 監管制度都將適用。盡管英國正在尋求在英國-歐盟自由貿易協定中達成合格評定互認協議,但目前遭到歐盟拒絕。產品需要由公告機構進行強制性第三方測試的公司應審查該機構是否位于英國或歐盟,以及是否已安排由其他市場的合作伙伴測試機構驗證或重新頒發認證。
UKCA 標志 是一種新的英國產品標志,用于投放到英國市場(英格蘭、威爾士和蘇格蘭)的商品。該標志涵蓋了以前需要CE認證標志的大多數產品 。它不會用于投放到北愛爾蘭市場、需要CE認證標記或 UK(NI) 標記的產品。目前需要CE認證標志才能在歐盟銷售的產品將繼續需要CE認證標志。
從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起您需要做什么取決于產品類型。新的 UKCA 規則對于目前根據 EMC、 低電壓指令 (LVD)、無線電設備或 ATEX 指令認證的產品非常明確。有不同的規則:
按照舊方法監管的產品,特別是:化學品、藥品、車輛和航空航天
國家法規涵蓋的產品(非統一)
某些其他產品,例如醫療設備、民用爆炸物、建筑產品和鐵路互操作性
什么時候推出?
UKCA認證標志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開始使用。鑒于疫情后供需變化造成的困難經濟狀況,加上普京在烏克蘭的戰爭以及相關的高能源價格,政府不希望給企業帶來負擔滿足原定截止日期(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要求。
政府將繼續認可CE認證標志 2 年,因此允許企業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前為 UKCA 標志做好準備。企業還可以使用UKCA認證標記,從而可以靈活地選擇要應用的標記。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后,如果滿足以下所有條件,您必須立即使用新的UKCA認證標記:
該產品受要求UKCA認證標記的立法管轄
該產品需要強制性第三方合格評定
合格評定已由位于英國的公告機構進行,并且您尚未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將合格評定文件從英國機構轉移到 EU-27 認可的公告機構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根據過渡安排,您將能夠繼續在英國使用CE認證標志,如果:
您目前根據自我聲明將 CE 標志應用于您的產品
由 EU-27 認可的公告機構進行了強制性第三方合格評定
先前由英國公告機構持有的歐盟型式檢驗證書已轉移至 EU-27 認可的公告機構
需要注意的是,您只能在英國放置符合歐盟要求的帶有 CE 標志的商品,而英國和歐盟的要求保持不變。如果歐盟更改其規則,并且您根據這些新的歐盟規則對您的商品進行 CE 標記,您將無法再在英國使用 CE 標記。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后 ,UKCA 標志將取代英國的所有CE認證標志。
英國公告機構認證的產品沒有過渡安排。要繼續在 EU-27 中銷售,證書必須已轉移到 EU-27 認可的公告機構。英國以外的公告機構可以為此提供支持。
英國脫歐后同時使用CE認證和 UKCA 標志
只要產品完全符合歐盟指令和英國法規,就可以同時帶有CE認證和UKCA認證標志。
可用于證明UKCA認證標志產品符合技術或“基本”要求的標準將與現在CE認證標志下的標準相同。這意味著,如果您的產品當前符合CE認證標志所需的技術要求,那么它將符合UKCA認證標志的相同技術要求。然而,評估它們的合格評定機構可能有所不同,盡管就而言,我們可以支持這兩套要求,因為我們同時擁有英國批準機構和歐盟認可的公告機構地位。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后投放到英國市場的產品將需要UKCA認證標記,目前需要獲得公告機構批準的任何產品都必須獲得英國批準機構的認證。公告機構和批準機構證書在不同的認證和法律管轄范圍內運作。因此,除了與車身相關的任何產品標記之外,還將應用不同的證書編號。需要進行第三方合格評定的產品上,英國認可機構編號(4 位數字)必須遵循UKCA認證標志
一份測試報告和/或技術文件可同時滿足UKCA認證和CE認證標志要求,從而允許同時進行測試并避免額外的測試成本。經認可的英國測試報告對于CE認證標志和 UKCA 制作仍然有效。
CE認證標志和 UKCA 都需要單獨的符合性聲明,因此制造商需要注意需要額外的文件。英國符合性聲明必須引用英國法規和 EN 標準的英國標準版本(如果存在)。
在北愛爾蘭銷售的產品怎么樣?
北愛爾蘭仍將遵守歐盟CE認證標志法規。任何帶有CE標志的產品都可以在北愛爾蘭銷售。北愛爾蘭協議允許在英國經英國批準機構認證符合歐盟指令的產品在北愛爾蘭(但不適用于歐盟其他地區)合法銷售。這通過使用與CE認證標志相鄰的特殊 UK(NI) 標志顯示在產品上。UKNI 標志僅在英國批準機構的授權下使用,未經明確許可,制造商不得使用。
在英國和歐盟銷售的同時帶有 CE 標志和UKCA認證標志的產品不需要額外的 UK(NI) 標志。
我的法律責任也會發生變化嗎?
制造商的法律義務基本保持不變。但是,假設您從英國境外進口商品并將其投放到英國市場。在這種情況下,您現在將成為“進口商”并承擔更多合規責任,包括確保產品擁有足夠的技術文件。因此,英國分銷商和供應商需要確定他們是否是進口商。
任何位于歐盟、將英國產品引入歐盟市場的人也將成為進口商,并承擔更多合規責任。
進口商需要確保:
制造商已制定正確的技術文件并遵守其標簽要求
產品上標有您公司的詳細信息,包括您公司的名稱和聯系地址(對于 UKCA,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您可以在隨附文檔中提供這些詳細信息,而不是在產品本身上)
已執行正確的合格評定程序,產品具有正確的合格標志
英國合格聲明副本保留 10 年
產品符合相關基本要求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英國不再認可位于歐盟的授權代表和負責人。如果您計劃使用授權代表或負責人,則他們需要位于英國才能將產品投放到英國市場。
我現在應該做什么準備?
現在是時候與細討論您的產品的合規流程將受到怎樣的影響。如果產品需要第三方合格評定,例如公告機構型式檢驗或工廠審核,您可能需要采取其他措施。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歐盟指定的位于英國的公告機構被稱為英國批準機構。對于使用英國前歐盟公告機構獲得 CE 批準的任何產品,CE 標志不再有效或被歐盟當局接受。相反,認證需要轉移到 EU-27 公告機構或歐盟認可的公告機構(例如與歐盟有 MRA 的國家)進行維護。
我們的專家團隊可以幫助您繼續向歐盟出口,而無需尋找新的歐盟公告機構。所有UK 公告機構證書都將轉移至另一個公告機構(EU-27 內或受 EU-27 認可)。
如果證書需要從歐盟公告機構轉移到英國認可機構,則該產品還需要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前獲得針對英國市場的UKCA認證標志,包括技術文件和英國符合性聲明。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前開展的CE認證標志合格評定活動可作為 UKCA 標志的基礎,直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