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將CE標志貼在新方法指令、合格評定程序中包含的產品上。這些過程分為兩種類型,具體取決于產品的風險是低風險還是高風險。
對于低風險產品,制造商可以通過使用自己的設施或通過檢驗機構檢驗或測試其他產品來確定其是否符合相關指令標準和基本要求。在這種情況下,合格評定將自行進行。它還準備了符合性聲明,并將此信息和文件放入技術文件中。完成這些研究后,現在可以在產品上貼上CE標簽。該方法適用于如上所述的低風險產品和更容易檢測到風險的產品。指令中的許多產品被認為具有低安全風險。
而且,新方法指令高風險產品也包含在產品組中。與使用這些產品相關的風險更高或更難檢測。在這種情況下,制造商必須向在歐盟成員國設立但在其他國家設有分支機構或代表處的公告機構提出申請。公告機構是第三方,通過其檢驗和測試工作,確定產品是否符合相關指令標準和基本要求。在這項研究結束時,他們準備了一份報告并將其提交給制造商。在這種情況下,制造商也會做出符合性聲明,并將這些信息和文件放在技術文件中。完成這些研究后對產品的CE 標簽它可以容納。
上述兩種方法中哪一種適用于產品的主要準則是相關指令。詳細解釋了這些指令中要遵循的程序。
如果一個產品的CE 標志有多個指令,則必須單獨考慮相關的指令標準。但是,如果產品不受任何指令的約束,那么就沒有必要在產品上貼上CE認證標簽。
這些對貼在產品上的CE認證標簽的解釋表明,任何屬于指令所列產品組之一的產品,如果不帶有CE標簽,就不可能進入歐盟市場。因此,當您與歐盟國家進行貿易并將產品發送到這些國家時,CE認證證書是絕對需要的。
冠通認證機構主要進行認證研究。但是,它也為客戶提供各種測試和檢驗研究等技術服務。在這方面,如果對CE認證有任何疑問,如果您想在與歐洲貿易時以及產品發貨時獲得更多關于為什么需要CE證書的詳細信息可致電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