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設備指令 2014/68/EU
官方名稱:
歐洲議會和理事會 2014 年 5 月 15 日關于協調成員國與壓力設備市場供應相關法律的指令 2014/68/EU。
描述:
壓力設備指令 97/23/EC 的目標是保證固定壓力設備在歐盟范圍內的自由流通,同時確保高度安全。
根據該指令的共同體制度,超過指定壓力和/或體積閾值的壓力設備和組件必須:安全,滿足涵蓋設計、制造和測試的基本安全要求,滿足適當的合格評定程序;并帶有CE認證標志和其他信息。
低于指定壓力/體積閾值的壓力設備和組件必須:安全,根據成員國的健全工程實踐進行設計和制造,并帶有指定標記(但不包括 CE 標記)。
哪些產品適用于壓力設備指令 2014/68/EU?
該指令適用于最大允許壓力 PS 大于 0.5 巴的壓力設備和組件的設計、制造和合格評定。
就本指令而言,“壓力設備”被定義為容器、管道、安全附件和壓力附件。在適用的情況下,壓力設備包括連接到受壓部件的元件,例如法蘭、噴嘴、聯軸器、支架、吊耳等。
壓力設備指令 2014/68/EU 不涵蓋哪些產品?
壓力設備指令有一長串豁免。請參閱第 1 條第 2 款,了解哪些壓力設備不在該指令范圍內。
如何遵守壓力設備指令 2014/68/EU
指令范圍內的壓力設備根據指令附件 II 的危險等級分為不同的類別(從 I 到 IV)。對于 II 類或更高級別的設備,公告機構的參與是強制性的。因此,僅針對 I 類產品,制造商自行執行合格評定并記錄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