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設備
制造商必須遵守“關于設計用于特定電壓限制內的電氣設備的指令 2014/35/EU”的要求,以確保對人、動物和環境以及將其產品投放市場提供高水平的保護。
在沒有電的信息的時代,人們只是通過電魚來了解它的電擊效應。公元前 2750 年的埃及紙莎草文獻將這種魚命名為“尼羅河雷霆”,并將其描述為其他魚類的“保護者”。
現在,制造商必須遵守“關于設計用于特定電壓限制內的電氣設備的指令 2014/35/EU”的要求,以確保對人、動物和環境提供高水平的保護,并將其產品放置在市場。
該指令適用于設計用于交流電額定電壓為 50 至 1000 V 以及直流電額定電壓為 75 至 1500 V 的電氣設備。與其他歐盟指令一樣,該指令范圍內的產品必須符合附件中的基本安全要求,并且制造商必須建立技術文件。文件必須能夠評估電氣設備是否符合相關要求。
對于此類評估,技術文件必須包含有關電氣設備的設計、制造和操作的以下要素:
電氣設備的一般描述,
元件、子組件、電路等的概念設計和制造圖紙和方案,
理解這些圖紙和方案以及電氣設備操作所需的描述和解釋,
全部或部分應用的標準列表。如果未應用標準,則描述為滿足本指令的安全目標而采用的解決方案,
設計計算的結果、進行的檢查等,
測試報告。
制造商或授權代表必須保留技術文件和歐盟符合性聲明的副本。
制造商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確保電氣設備符合附件第 2 段中提到的技術文件和指令的要求。